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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扶贫济困血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扶贫济困血库的完善和管理,减轻特殊人群的就医负担,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扶贫济困血库救助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用血救人的原则;
2.坚持捐血自愿、专血专用的原则;
3.坚持尊重捐血者本人意愿、定向救助的原则。献血者定向捐赠的血液指标,因患者自身原因没有使用完的,剩余血液将被自动转入扶贫济困血库;
4.坚持血液救助量入为出的原则。每人每年申请救助用血量原则不超过5000毫升(定向用血者除外)。
二、扶贫济困血库血液来源
扶贫济困血库血液是指无偿献血者以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名义自愿捐出自己的献血指标,用于急需血液救助的人群,同时捐血者不再享受还血政策。血液主要来源于:
1.无偿献血者自愿捐献的血液指标;
2.无偿献血者定向为急需血液救助的贫困患者捐赠的血液指标;
3.因患者自身原因没有使用完定向捐赠的血液自动转入扶贫济困血库的部分血液指标。
三、扶贫济困血库救助用血范围
1.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特困居民,以及白血病患者、再生性障碍贫血者、孤寡老人、烈军属、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等急需用血贫困患者(以病例或有效证件为准);
2.新市民(凭青岛市暂住证)因患白血病、再生性障碍贫血等重大疾病致贫的急需用血者;
3.见义勇为急需用血者;
4.其它特殊情况急需用血者。
四、申请救助用血程序
1.申请。凡是符合救助用血范围的人群均可提出血液救助申请,并准备以下相关资料到所在区市红十字会申请,填写申请表。
(1)患者身份证或暂住证;
(2)医院出具的病例、用血记录和用血发票;
(3)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资料;
2.审查。各区市红十字会对申请人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填写审查意见。
3.办理。各区市红十字会依据申请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市红十字会审批后,交申请人。申请人凭审批表到市中心血站办理手续。
五、扶贫济困血库资金来源
扶贫济困血库报销血费从无偿献血基金中支出
六、扶贫济困血库管理职责
扶贫济困血库由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局共同管理。
1.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指标,负责无偿献血证的登记,负责用血者的档案资料管理;各区市红十字会负责积极向市民宣传无偿献血的相关知识,动员更多的献血者加入到扶贫济困血库的队伍。
2.市卫生局负责救助用血资金的申请和管理。
3.市中心血站负责血费报销手续和无偿献血者献血档案登记的管理。
4.扶贫济困血库捐血表和救助审批表一式二份,由市红十字会与市中心血站分别留存。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青岛市扶贫济困血库管理规定废止。

 

来源: 青岛市无偿献血者协会 作者:佚名 发布:2010-03-31 热度: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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